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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我國煤炭進口超預期 2020或更依賴 |
(時間:2020-1-10 10:06:43) |
日前,海關總署公布數據顯示,2019年1-11月份,我國共進口煤炭29929.6萬噸,同比增長10.2%,已超過2018年全年28123.2萬噸的煤炭進口量。 2019年,盡管我國嚴格執(zhí)行煤炭進口調控各項政策措施,但月度動力煤進口量屢創(chuàng)新高,煤炭進口總量超過預期。特別是2019年下半年以來,由于沿海電廠對進口煤依賴性較強,進口煤數量同比增加明顯,平控力度低于市場預期。 據悉,我國煤炭進口主要集中在華東、華南等沿海省市。東南沿海地區(qū)與主產地運距遠、運輸成本高,進口煤經濟性、實用性較高,已成為東南沿海地區(qū)電廠的重要補充。 對東南沿海地區(qū)的燃煤電廠而言,進口煤的價格優(yōu)勢明顯,不僅能直接降低發(fā)電成本,也有效降低了對煤炭行業(yè)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紅利“外溢”的質疑。實際上,近幾年進口煤在我國煤炭供給中的占比持續(xù)提升。 2017年,我國煤炭總進口2.71億噸,同比增長6.1%,占國內總供給量的7.69%。2018年,我國煤炭進口量延續(xù)增長勢頭,達到2.81億噸,同比增長3.6%,占國內總供給量的7.91%,占比也再次提高。 2020年,國家取消了煤電聯動機制,將標桿上網電價機制改為“基準價+上下浮動”的市場化機制。定價機制的轉變將對火電廠利潤形成擠壓。對此,專業(yè)人士認為,在不考慮進口煤政策收緊的情形下,預計今年沿海地區(qū)的火力發(fā)電企業(yè)采購內地煤炭的成本相對較高,或將加大尤其是沿海煤炭發(fā)電企業(yè)對進口煤的依賴程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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